第二十八问 初步审查审什么
答:初步审查既审形式,也审明显实质性缺陷,还审相关手续和费用。
形式审查: 是指对发明人、申请人的资格,申请人所委托的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资格,以及申请人递交的与申请相关的各种文件的格式、文字和附图或者图片是否符合出版的要求等而进行的审查。
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是发明专利初步审查阶段的一项重要审查内容,主要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某些发明创造明显不属于 《专利法》规定的保护范围或者某些发明创造明显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和妨碍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等內容的审查。
在我国初步审查合格后,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就会发布授权公告,授予相应的专利证书,不需要经历实质审查。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就会收到初审合格的通知书,接下来的程序依次是公布、实质审查、授权或驳回。
第二十九问 实质审查审什么
答:实质性检查是确定其是否符合专利法的三性要求: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工作过程:审查员会先阅读申请文件并理解发明(弄明白申请人具体的技术方案是什么内容,要求保护什么),然后进行检索(看有没有相同的、相近的文件,有多少,分别是哪些确定对比文件),之后就是实质审查(将本申请和对比文件进行比对,依据审查标准判断能否授权以及理由),接着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将上述判断的理由、依据和结论告知申请人),后续根据申请人的答复意见重复前述的审查过程并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这个过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重复多次),最后确定审查结果(授权或驳回)。
重点工作:重点在于了解发明所要解決的技术问题、申请人的解决方案,弄明白申请的技术方案中哪些是必需的部分,这些部分各自起什么作用。审查员都是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所以可以根据申请文件的描述较为准确地重建发明,主要是针对权利要求用说明书辅助理解,通过晦涩的法律语言“看明白”申请人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本质。之后根据相关技术特征在专业数据库(专利和非专利文献)中进行检索,查找有没有相同或相近的文件(对比文件)。接下来就是将申请文件与对比文件进行对比,重新确定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
实质审查就是通过审查交流的方式实现对申请人技术贡献的客观认定进而确定其能否获得垄断保护以及其保护边界的过程。审查的过程就是审查员和申请人的交流过程,只是多数情况下以书面沟通的方式进行,大家以技术方案(申请文件的、对比文件的)为核心内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使用法言法语进行讨论,交换意见。除了书面沟通外,根据需要,审查员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实质审查中与申请人进行会晤、电话讨论和现场调查。
第三十问 什么是专利预审
答:专利快速预审服务是“保护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拟提交的专利申请进行预先审查,形成预审结论,并决定是否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快速审查申请”的一项审查服务。简而言之,就是在正式申请受理审查之前的预先审查工作。
预审流程:预审是在申请受理之前的前置环节,拟申请的文件通过预审平台管理电子系统提交到当地保护中心之后,保护中心对备案合格且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依照专利法相关细则进行审查,给出申请是否预审合格的结论。如果合格通过,申请人递交申请并完成缴费之后,这项专利申请会被做上加快的标记,在后续的审查环节,审查员在审查系统里面会因为这个加快标记优先处理审查这个案子,从而实现整个发明专利申请的加快审查。
特点:(1)审查加快,3种类型的专利审查周期平均压缩 80%以上;(2)在预审阶段修改不受限制,即申请人对专利文件的修改不受 《专利法》第 33 条中专利申请文件修改范围的限制;(3)预审阶段的审查是不收费用的;(4)申请日“延后”,因为专利预审不是正式的专利申请受理,经过预审审查的申请必然会使专利的申请日“延后”。
整个快速预审的确权途径是需要保护中心预审员、申请人、审查员三方共同协作实现的。其一,保护中心预审员预先审查申请文件,完善申请质量,避免后期在初审、实审阶段因形式问题导致的时间浪费;其二,各审查环节的审查员优先加快处理申请,节省审查环节内的时间;其三,申请人积极配合审查员完善申请质量、及时答复审查意见,节省答复环节的时间。因此,整个审查周期被大幅压缩是需要三方共同努力的结果,缺一不可。